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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上萬的“情感挽回”服務 謹防背后的詐騙套路
2021-07-30 13:58:50來源: 南方都市報

如果伴侶與你分手,你會選擇花費上萬元,來挽回TA嗎?

南都記者發(fā)現(xiàn),在小紅書上,搜索“情感挽回”“挽回前任”等詞語,能看到不少人或機構在為失戀者“出謀劃策”,部分標注“情感挽回”的機構還在小紅書上投放廣告,如宣稱“教你一步怎么挽回破碎的情感,保衛(wèi)真摯愛情”。

對此,多位專家表示,此類廣告和服務涉嫌虛假宣傳或誤導性宣傳。如果網(wǎng)絡平臺明知或應知這類虛假夸大信息的存在,比如存在允許此類服務的廣告投放等情況,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起初以為遇到救命稻草

為何有人買“情感挽回”服務?

“能找這些機構幫忙的人,都是剛分手的,心情很急、亂、慌,遇到這些就感覺遇到了救命稻草。”小莫告訴南都記者。

去年,小莫與男友吵了一架,當天她就在小紅書上搜索了“情感挽回”的文章,還留言“求辦法”。很快,“情感挽回”機構的銷售人員私聊了她,向她推薦一名情感導師。情感導師了解小莫的經(jīng)歷后,一直以“情況很簡單”和“內部優(yōu)惠價格”等說辭說服她購買服務,稱“沒有想過你的情況會不成功”。小莫看到,在該機構的公眾號上,寫著“專業(yè)受理:戀愛挽回、婚姻修復、戀愛脫單、分離第三者”。

受訪者供圖

為了挽回男友,小莫花費5800元,報名了為期一個月的“情感挽回”服務。在這一個月內,小莫按照情感導師的指導行動,結果卻是男友徹底與她分手。直到今年,小莫在網(wǎng)上看到許多網(wǎng)友發(fā)布的“被騙”經(jīng)歷,才意識到自己當時可能被騙了。

“情感導師”發(fā)放的資料。受訪者供圖

7月28日下午,南都記者發(fā)現(xiàn),在小紅書上,搜索“情感挽回”“挽回前任”等詞語,能看到不少人或機構在為失戀者出謀劃策,比如“回避型前任應該如何挽回”“分手了男友的三種態(tài)度說明你們還能挽回復合”。其中,也有付費的“情感挽回”服務,有的機構還在小紅書投放廣告,宣稱“專業(yè)婚姻導師改變你的婚姻狀態(tài)”“教你一步怎么挽回破碎的情感,保衛(wèi)真摯愛情”。針對此類廣告,小紅書僅在廣告頁最下方標明“本頁面中服務由品牌方提供,僅供參考,請以品牌方核實后結果為準”。

小紅書上的“情感挽回”服務廣告

實際上,這些“情感挽回”服務的效果難以保證。有網(wǎng)友在小紅書上發(fā)布維權紀錄,認為自己遭遇“情感挽回”機構的欺騙。其中,網(wǎng)友小新告訴南都記者,她與小莫有同樣的經(jīng)歷,一家“情感挽回”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小紅書上主動私聊她,宣稱“有實力和把握”就能幫助小新成功復合。

受訪者供圖

在黑貓投訴上,有關“情感挽回”服務的投訴至少有500多條,他們的遭遇十分相似。多位投訴者稱,“情感挽回”機構聲稱情況簡單,在XX天內就能挽回前任,等顧客繳納上千元甚至是上萬元的費用后,工作人員的套路往往是讓投訴者與前任先斷聯(lián),進行自我提升。投訴者們認為,這是機構欺騙消費者的套路,故意拖延時間直到服務期結束。

圖自黑貓投訴

近日,上海警方就以涉嫌詐騙罪等名義抓獲69名“情感挽回大師”,這群犯罪團伙共造成500余名被害人損失達260萬元。借助急欲挽回伴侶的心理,犯罪團伙以專業(yè)情感咨詢機構為旗號,利用話術誘騙受害者購買“情感挽回服務”。

專家:涉嫌虛假宣傳或誤導性宣傳

有網(wǎng)友總結,“情感挽回”服務的套路就是“斷聯(lián)+自我提升+復聯(lián)+二次吸引”。

南都記者以“試圖挽回男友”的名義,咨詢了一家“情感挽回”機構。專門服務“失戀人士”的李老師會先了解客戶的具體情況,包括客戶與前任的感情經(jīng)歷、生活習慣、感情矛盾等,隨后讓記者先不與前任聯(lián)系,在這段時間提升自己,后續(xù)再通過合理聊天,達到二次吸引的目的。他告訴南都記者,只要購買他們的服務,有80%的概率能挽回前任。這一說法與不少購買過“情感挽回”服務的網(wǎng)友的遭遇十分相似。

據(jù)介紹,該機構分別提供三類套餐,3800元的A類套餐服務時間是30天,提供“制定一對一方案”“對方心理實時監(jiān)控”“形象建設指導”等十類服務;6800元的B類套餐服務時間是60天,16800元的C類套餐服務時間則是半年,兩者有相同的服務內容,在A類套餐服務的基礎上,增加了“反轉投資”“專屬個人長期計劃”“專屬心錨式復聯(lián)”等四類服務

某“情感挽回”機構提供的套餐類型和價格

一名曾在“情感挽回”機構工作的網(wǎng)友小北告訴南都記者,此類服務的受害者往往是那些家庭瀕臨破裂的人,他們迫切需要有人為此出謀劃策,“情感挽回”大師能輕易誘導他們購買相應的服務。

“所謂‘情感大師’的門檻是很低的,一般(企業(yè))會給這類人包裝成情感經(jīng)歷豐富、成功挽回家庭關系的‘大師形象’。”小北說,在他看來,他所接觸的挽回服務是個“笑話”,通常“大師”的工作就是,每天和客戶聊天,緩和對方的情緒,或是讓客戶提高自身修養(yǎng),以此拖延到服務結束。

這類服務到底是不是騙局?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告訴南都記者,這取決于“情感挽回”服務的內容,“情感挽回”服務的實際效果難以預測和保證,如果商家在銷售“情感挽回”服務時,宣稱能夠幫助消費者挽回情感、拯救婚姻,那就屬于虛假宣傳。不過,如果僅為失戀或婚姻不幸的群體提供心理輔導、傳授交流溝通的技巧,那么此類服務不違規(guī)。

那么,平臺在其中承擔何種責任?趙占領認為,如果商家的“情感挽回”服務宣傳存在虛假夸大的信息,平臺通常需遵守“通知刪除”原則,即當受害者向平臺舉報商家時,平臺需對商家發(fā)布的虛假信息采取刪除、屏蔽鏈接等措施。但如果平臺對商家發(fā)布的虛假信息存在明知或應知的情況——平臺對商家發(fā)布的虛假信息進行審核、置頂或廣告宣傳等措施——則應當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jù)新廣告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guī)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jīng)營者、廣告發(fā)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jīng)營者、廣告發(fā)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fā)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進一步指出,即使“情感挽回”服務不是作為投放廣告出現(xiàn)在平臺上,平臺也應對此類服務采取“零容忍”的態(tài)度,為廣大消費者“站好崗、放好哨、把好關”,做好審查工作。

對于想購買此類服務的消費者,趙占領和劉俊海都認為,消費者應保持理性,端正心態(tài),不能盲目相信通過“情感挽回”服務就能挽回前任,也就不會相信商家的虛假宣傳。

關鍵詞: 情感挽回 詐騙套路 保衛(wèi)感情 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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