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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校園貸”每日逾期費高達千元 萬元貸款兩年不到背債100余萬
2019-05-10 15:33:50來源: 人民日報

面對大學生群體日益旺盛的消費需求,一些不法分子將魔爪伸向校園,頻頻打出的“校園貸”廣告,利用受害人沉迷奢侈消費的心理實施詐騙犯罪。近日,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張某等8人提起公訴,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彭某佳、楊某鑫等3人提起公訴。

掌握在校生資源精準放貸

每日逾期費高達千元

被告人張某、彭某佳曾經分別是“分期樂”和“永旺分期”借貸平臺的高校業(yè)務員,他們在開展業(yè)務過程中接觸到一些有借款需求的在校大學生,通過審查個人資料、家庭信息等,掌握了一批以深圳戶口、家庭條件優(yōu)越、有超前消費習慣、自控能力差等為特點的在校大學生資源。

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張某糾集董某銘等人合作開展專門針對在校大學生的無抵押高息短期借款業(yè)務,由董某銘等人負責出資,張某負責物色客戶(借款人)、出面簽訂合同和債務催收,所得的利潤六四分成,風險共擔。他們運營的借款模式以1周或2周為借款周期,利息15%~25%不等,每日逾期費為借款金額的5%~10%不等。彭某佳則聯(lián)合楊某鑫等人合作開展“校園貸”業(yè)務,借款模式以1周或5日為借款周期,利息15%~30%不等,逾期費每日收取500元到1000元不等。

2017年9月左右,董某銘又介紹董某菩做兼職,協(xié)助張某審查借款人資料、簽訂借款合同等。董某菩在兼職期間掌握了放貸方法、流程以及結識了部分借款人,兩個月后離職“自立山頭”。他利用掌握的借款人信息,和董某銘合作對外放貸。

在校生借款購買電腦

利滾利翻了近100倍

深圳有不少大學生深受“校園貸”的套路之害。深圳高校學生小方(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小方因沉迷網絡賭博,欠下了不少債務,后經同學力薦,來到某個校園貸款公司借款6000元。因無法及時償還欠款,兩個月內,小方的欠款數目就從6000元累積到10余萬元,翻了近20倍。貸款公司隨后找到小方父母,恐嚇威脅其父母替小方償還貸款。

事實上,像小方這樣受“校園貸”“套路貸”之苦的學生不在少數。同為在校學生的小圓(化名)想購買一臺筆記本電腦,向校園貸款公司借貸1.3萬元,兩年時間不到,欠款利滾利竟累積到100余萬元,翻了近100倍。

“校園貸”團伙上門追債

非法獲利140多萬元

從這些案件中不難發(fā)現,在“低門檻”“零首付”的宣傳語背后,犯罪嫌疑人往往假借“校園”的名義,騙取學生借款。據辦案檢察官介紹,這兩種模式“校園貸”都將利息計入本金提前扣除,或者在轉賬后立即返還,并簽訂虛高的借款合同或者就同一筆借款簽訂多份借款合同。如果借款人到期未還款,會被收取高額逾期費,在支付手續(xù)費后可以續(xù)期一次。借款人若仍未能償還,張某等人還要求借款人再借一筆錢來償還之前的欠款,以此類推,通過借新還舊、轉單平賬的方式人為地壘高借款人的債務。

由于借款人一般是在校大學生,沒有經濟來源。借款人逾期不還款時,張某、彭某佳等人利用借款人害怕被家長知道對外負債的心理,頻繁通過打電話、發(fā)信息等方式威脅恐嚇借款人還錢,趁機要求借款人借新還舊或轉單平賬,借款人被迫只能答應。當債務被壘高到一定程度,借款人實在無力償還時,張某等人便會上門向借款人家長追討,最終實現騙取財物的目的。偵查部門已查明,該案中被告人非法獲利金額140多萬元,涉及被害人7人。

關鍵詞: 大學生 校園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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