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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同車禁止分段購票” 律師起訴“鐵總”
2019-02-18 10:32:38來源: 北京青年報

??明明同一趟列車從沈陽到長春有票,從長春到哈爾濱也有票,乘客為什么不能同時購買,一趟車坐到目的地呢?因不滿“同一趟高鐵禁止分段購票”的規(guī)則,律師李濱以“不當得利”為由將中國鐵路總公司告上了法庭,目前哈爾濱市鐵路運輸法院已正式立案。

2月17日下午,12306客服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同一證件號,在同一時間段的同一列車上的確只能購買其中一段車票。“同車禁止分段購票”的規(guī)定是出于多項因素的考慮,建議乘客分段購票時選擇臨近的車次購票。

同一趟高鐵禁止分段購票

因為工作經常出差,高鐵是律師李濱經常選擇的出行方式之一。然而,今年春節(jié)的高鐵返鄉(xiāng)購票的遭遇,卻讓他將中國鐵路總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9年1月30日,辦完年前最后一件案子的李濱準備購買當天19時56分開,沈陽到哈爾濱西的G729次高鐵票。“這趟高鐵到達哈爾濱西站站時間是當天的22時18分,但是我買的時候直達的高鐵票已經賣完了。”

為了順利回家,李濱決定一段一段買票。“我當時在12306上查了,沈陽到長春的票有,長春到哈爾濱的票也有,但是當我買完沈陽到長春的票后,再買同一趟高鐵的長春到哈爾濱的票,就不能買了。”

這并不是李濱第一次遭遇無法分段購票的情況,無奈之下,他只好購買了下一趟長春到哈爾濱的G731次列車的票。北青報記者查詢列車時刻表看到,G729到達長春是21時18分。“G731從長春發(fā)車是22時33分發(fā),當天23時30分到達哈爾濱西站。這意味著我要在長春西站收拾行李下車、檢票出站、再安檢進站、無聊的等待1小時15分后,再次檢票上車、尋找座位、安放行李,并且到達哈爾濱西站遲延1小時12分。”

無奈用親屬身份證重復購票

李濱告訴北青報記者,坐上G729后自己感覺十分疲勞。“當時我實在是不想在長春下車等車再上車地折騰了,也不想賴在G729上沒有座位從長春站著到哈爾濱。”為了規(guī)避同車禁止分段購票的規(guī)則,李濱無奈以自己親屬的身份信息購買了G729長春到哈爾濱段的車票。

G729從長春發(fā)車后,李濱就坐到了自己的新座位上,并主動向當次高鐵列車長郭升升說明了情況。“列車長告訴我他也不清楚‘同車禁止分段購票’的具體原因,但是我說明了自己拿親屬的身份信息購票的前因后果后,他許可我繼續(xù)乘坐,并建議到達哈爾濱后,與車站協(xié)商退還之前多買的G731長春到哈爾濱的車票款。”

22時18分,G729次高鐵到達哈爾濱西站,而G731次高鐵還未從長春西發(fā)車。李濱隨即前往哈爾濱西站售票處要求全額退還G731長春西到哈爾濱西車票款109.5元,但是售票處負責人及值班站長解釋,他們沒有全額退票的權限,只能按照原有規(guī)則收取20%的退票費22元,并出具退票費報銷憑證。

“2月2日,哈爾濱西站售票負責人給我回電話解釋說,同車禁止分段購票的原因是防止不正當囤積車票和打擊黃牛倒票,但是我認為現(xiàn)在已經實名制購票和實名制上車驗票,上述理由應該并存在。”李濱告訴北青報記者。

律師將“鐵總”告上法庭

“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不能分段購票的情況了,我認為這個規(guī)則并不合理,所以想通過訴訟糾正一下。”李濱告訴北青報記者,2月3日,他向哈爾濱市鐵路運輸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以“不正當得利”為由將中國鐵路總公司告上了法庭。

李濱認為,中國鐵路總公司利用壟斷經營的便利條件,對于防止囤積票款和遏制黃牛倒票等自身責任和社會義務,應當通過技術手段和管理手段予以解決,而不是將這些問題轉嫁給乘客。“我原本有條件直達目的地,由于中國鐵路總公司不具有公平合理性的規(guī)則,導致我不得不重復購票。”

北青報記者在起訴書中看到,原告李濱認為“同車禁止分段購票”的經營規(guī)則長期存在是不應該的,該規(guī)則客觀上造成在運力緊張期間,人為的遲滯旅客及時到達目的的時間,增加中途車站接待負擔,造成社會運行成本增加,旅客負擔。李濱請求法院判令中國鐵路總公司返還不當得利款22元、修改同車禁止分段購票的不合理規(guī)則、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

李濱告訴北青報記者,2月15日他已經收到了來自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的收短信,目前該案經立案庭審查后已經立案,正等待審判庭庭長確認并接收案件。

12306:同車禁止分段購票出于多項考慮

2月17日下午,北青報記者撥打12306熱線咨詢了“同車禁止分段購票”問題??头藛T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同車分段購票的確是被禁止的。“目前同一證件號,在同一時間段的同一列車上只能購買其中一段的車票,重復購買是違反規(guī)定的,所以(12306)系統(tǒng)出不來(票)。”

當記者問到為何有這樣的規(guī)定時,該工作人員表示該規(guī)定是出于多項考慮,具體著重是什么原因,她也并不清楚。“分段購票肯定是不同的座位,也可能是不同的車廂,但是有的車廂是不連通的,買了可能也過不去。而且我們的車票是重復利用、分開區(qū)段的,所以出于多項考慮才有這樣的規(guī)定。”

該客服人員建議記者分段購票可以購買臨近車次的票,如果想要在車上補同車后一段的車票,則需要在車上與列車長協(xié)商,有一定的成功率,但是也有補不到的風險。“列車長也有可能讓您下車買下一趟的票,所以還是先買好比較保險。”

關鍵詞: 鐵總 分段購票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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