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七年給女友匯款216次賬本厚達13頁,卻不知她真名!
相戀7年的女友
竟然已經(jīng)結(jié)婚,還有一個兒子?!
而自己都不知道“女友”的真名!
在拉出長達13頁的購物清單后
他才明白……
2009年開始,杭州18歲富陽女子何某就和海寧鹽倉打工的34歲江西男子張某“戀愛”了。直到去年底,張某才吃驚地發(fā)現(xiàn)自己苦戀七年的女友,竟然已經(jīng)結(jié)婚,還有一個兒子!
當婚托與大叔假相親
看對方出手闊綽留了電話
“幫幫姐姐的忙,去跟那個男的見一面,以后不聯(lián)系就行了,個把小時就能賺一百塊錢也不錯,對方要是大方,還能給你送東西。”2009年9月9日,當時在杭州打工的何某,禁不住一個開婚介所的熟人教唆,答應(yīng)給婚介所當婚托,去假相親。
為此,何某給自己虛構(gòu)了一個名字戴芊,年齡也從18歲變成了26歲。
在杭州大廈見面后,張某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年輕漂亮的“戴芊”,還為她買了一束鮮花。兩人聊了半個多小時,逛商場的時候,張某又為“戴芊”買了衣服和價值5120元的金項鏈,以博芳心。
何某雖然臉上掛著笑容欣然接受了所有禮品,可心里卻并不喜歡張某。
何某覺得,當時34歲的張某年齡比她大快一倍,相差懸殊,長的又不好看,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何況自己只是為了賺婚介所的100元錢才當?shù)幕橥?,根本不可能發(fā)展為男女朋友。
但是看在張某出手大方,又很喜歡自己舍得為自己花錢的份上,臨別時,何某留了自己的手機號碼給張某。
天真的張某,以為對方接受了禮物就是喜歡自己了,接著就展開了鍥而不舍的追求。
談了多個男友并結(jié)婚生子
卻還在“戀愛”騙錢
“親愛的,下班沒有?我有點想你。”“明天交房租,昨天跟小姐妹唱歌錢都花完了……”“昨天碰到一件漂亮衣服,我穿上你肯定喜歡的……”
一開始,何某以各種理由每次騙取千把塊錢,或者見面時要一點零花錢用??粗鴱埬硯缀跏怯星蟊貞?yīng),何某的膽子逐步大了起來,開始編造奶奶生病住院、家里造房子、投資開店鋪等理由,一次騙取萬余元。
其實在2009年9月,何某同時認識了富陽的老鄉(xiāng)沈某,并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
三個月后,沈某無意間翻閱何某的手機短信時,發(fā)現(xiàn)了張某的存在,再三追問下,何某承認自己與張某保持假戀愛關(guān)系只是為了騙對方的錢。何某的做法令沈某非常吃驚,他無法接受一個利用感情騙錢的人,便果斷與何某分手。
不久,何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羅某,他們的交往也只持續(xù)了半年。期間,羅某同樣發(fā)現(xiàn)了何某與張某在“戀愛”,隨即提出分手。喜歡羅某的何某不愿分手,甚至給羅某自己從張某手中騙來的錢。最終,兩人還是分手了。
2015年,何某遇到了王某,交往一段時間后開始談婚論嫁。這次,何某吸取前兩次“教訓(xùn)”,沒有讓王某發(fā)現(xiàn)自己假戀愛的事情,并且最終與王某結(jié)婚,生下了一個兒子。
婚后,何某向王某坦白了張某的存在,但臺詞變成了“以前談過戀愛,當時家里修房子借了他一些錢,我自己會想辦法還了這筆錢。”王某便信以為真,想想兒子都生了,就沒有深究。
一起誤接的電話揭開真相
“連我的拆遷款都騙走了”
“你以后不要再聯(lián)系我老婆了,她已經(jīng)結(jié)婚生子了,希望你自重。”去年年底,張某打給何某的電話,恰巧被何某的老公接到,終于撕下了何某戴了7年之久的假面具。
這個結(jié)果,無異于晴天霹靂,張某覺得自己付出了那么多,而何某只是把他當做了提款機。
張某這才想明白,自己每次給“戴芊”匯款時,賬戶都是何某的名字,而“戴芊”的解釋僅僅是自己當時身份證掉了,所以用了一個小姐妹的身份證去辦了銀行卡。
每次見面,他們只是拉拉手,最多也就擁抱一下,他甚至不知道何某具體住在哪里。
當張某再次撥打何某的電話時,對方已經(jīng)關(guān)機,最后就是無法接通。顯然,何某已經(jīng)更換了手機號碼。而到此時,張某也沒有搞清楚自己苦戀了七年的女友的真實姓名。
“這個女的連我家里10萬元的拆遷款都騙走了!”無奈之下,張某來到海寧市公安局鹽倉派出所報警。
七年匯款216次給“女友”
購物清單多達13頁
大概是知道自己騙術(shù)敗露,加之數(shù)額巨大,何某開始頻繁變換居所,逃避警方抓捕。
2017年12月19日,海寧警方發(fā)現(xiàn)何某回到了富陽,立即組織力量嚴密布控。12月21日,在當?shù)鼐降膮f(xié)助下,海寧警方在富陽城郊一租房內(nèi)成功將詐騙犯罪嫌疑人何某抓獲。
落網(wǎng)后,何某主動交代了自己詐騙張某的犯罪過程。
何某,1991年出生,杭州富陽人。警方調(diào)查確認,從2009年到2016年的7年間,何某通過虛構(gòu)身份假戀愛的方式,以過生日、奶奶生病、開店虧損、裝修房子等理由對張某實施詐騙,僅目前有據(jù)可查的金額就高達30多萬元。
7年間,張某共通過銀行給何某匯款216次,均保留了匯款單。張某有記賬的習慣,在筆記本上記錄的給何某的財物清單多達13頁。即使結(jié)婚之后,何某依然編造各種理由詐騙張某。
“我主要通過銀行匯款、當面給現(xiàn)金、購買手機首飾等物品的方式給這個女的錢物,總共價值60萬元。”張某說。
“我總共騙了他30萬元左右,這些錢一部分自己買衣服、化妝品、交房租等生活開銷用掉了,還有一部分給家里用了,另外有七八萬元給我以前的男朋友羅某,他給別的女孩子花掉了。”何某交代。
由于張某當面給的錢和購買物品的錢款當時沒有保留有效證據(jù),具體的詐騙數(shù)額警方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核實之中。
目前,何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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